• 书院首页
  • 书院概况
    • 书院简介
    • 书院架构
    • 书院领导
    • 院情简报
    • 联系我们
  • 育人团队
    • 书院教师
    • 校内导师
    • 实践导师
    • 班主任
    • 朋辈导生
  • 学生事务
    • 党建工作
    • 团学工作
    • 班级建设
    • 学业指导
    • 学生奖励
    • 学生资助
    • 国防教育
    • 就业服务
    • 心理咨询
    • 合作交流
  • 第二课堂
    • 课堂体系
    • 课堂风采
  • 乐育空间
    • 书院空间
    • 苑舍文化
    • 宿舍文化
    • 校友之家
  • 办事指南
  • 书院首页
  • 书院概况
    • 书院简介
    • 书院架构
    • 书院领导
    • 院情简报
    • 联系我们
  • 育人团队
    • 书院教师
    • 校内导师
    • 实践导师
    • 班主任
    • 朋辈导生
  • 学生事务
    • 党建工作
    • 团学工作
    • 班级建设
    • 学业指导
    • 学生奖励
    • 学生资助
    • 国防教育
    • 就业服务
    • 心理咨询
    • 合作交流
  • 第二课堂
    • 课堂体系
    • 课堂风采
  • 乐育空间
    • 书院空间
    • 苑舍文化
    • 宿舍文化
    • 校友之家
  • 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 办事指南
首页/ 办事指南

乐育书院2025届毕业生电子就业协议书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4-09-20 10:52:00

乐育书院2025届毕业生:

你们好!

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协议。为进一步优化就业服务流程,提升办理效率,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资料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我校自2020届毕业生起,停止使用纸质就业协议书,推行使用电子就业协议书,电子就业协议书与纸质效力相同。现将电子就业协议书办理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认后,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中申请电子就业协议书(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2.经书院、学校审核通过后,毕业生可下载、打印带二维码的本人就业协议书;

3.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需在打印的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4.毕业生将完成签字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回传至系统,由书院、学校审核;

5.审核通过后,毕业生可下载、打印加盖学校电子签章的就业协议书。

image.png

电子就业协议申请、填写、审核流程图

二、注意事项

1.慎重申请:申请电子就业协议前,务必确定个人生源信息、单位名称、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档案去向信息、与用人单位约定的附加事项等是否准确无误,以免因为信息错误导致协议无效。毕业生提交申请后,学校审核前可直接修改相关内容,一旦学校提交审核后,毕业生无法再修改信息。

2.协议效力:协议经用人单位同意且签字盖章,毕业生同意并签字后生效。无论是否回传系统,均视为生效。其效力从签订之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接收(或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解除协议,或其他协议中注明协议失效条款出现)为止。

3.违约责任:求职就业期间签署的任何协议都具有效力,请大家务必慎重签订。违约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审核时间:三方协议申请,须经乐育书院、学生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两层审核,审核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2点和下午18点,申请后无需电话催促,请各位毕业生按照学校工作节奏耐心等待。极特殊情况,可一事一议。

5.二次申领:三方协议经审核通过后不可进行二次申领,如有变动,须提供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函。

 

请广大毕业生按照以上流程办理电子就业协议,确保顺利就业。如有其他疑问,可及时咨询书院就业老师。祝大家一切顺利!

 

(联系人:张明舒      联系电话:0756-3683186)


附件1:电子就业协议系统填报指南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

电话: 0756-3683212

传真: 0756-3683212

快速通道
  • 北京师范大学
  • 学生工作管理系统
  • 未来教育学院
  • 文理学院
乐育小程序
微信公众号
官方视频号
Copyright© 2022 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