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育书院学生缓考事项申请指南

2026-05-26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书院工作实际,乐育书院学生因缓考事项申请完成书院意见要求及流程如下:

一、要求:

1、可以准予缓考的原因包括:学生本人及直系亲属发生重大疾病等紧急状况;学生被学校公派进行交流、 竞赛、实习实践等活动;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困难。

2、请申请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病情诊断证明、活动邀请函件等,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因此耽误考试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符合学校关于缓考的相关规定。

二、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如实填写学生缓考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病情诊断证明、活动邀请函等)

2、班主任核实:学生遇到需申请缓考的情况应第一时间上报班主任老师。班主任通过核查证明材料、与相关人员的沟通等形式多方了解,确认学生申请缓考情形属实。

3、申请任课老师意见:为尊重任课老师意见及考试安排,学生应先将缓考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与班主任核实记录等一并提交给任课教师,征求任课老师意见并咨询补考安排以免影响学分修读,请任课老师填写意见并签字。如任课老师暂无意见,学生申请书院意见时应附相关情况说明。

4、申请书院意见:学生登录数字京师·珠海进入办事大厅,选择乐育书院用章申请,附上填写后的缓考申请表、证明材料及班主任意见提交给书院相关工作负责老师,线上审核通过后携相关材料到乐育书院C211完成书院意见

附件: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缓考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