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缓考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1 10:47:00
各位同学: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本学期期末相关课程考试,学生须在考试前一周提出缓考申请。申请缓考的同学须根据以下流程准确填写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缓考申请表。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缓考申请表中的申请人信息、课程信息、申请事由(请详写明申请事由。并在后续办理环节向负责老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病情诊断证明、活动邀请函件等)需由学生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准确。
2. 导师意见,本科生无须填写。
3. 需任课教师填写意见。
4. 学生所在单位意见,请前往乐育书院C211张老师处办理。
5. 教学单位意见,根据本课程的开课单位(文理学院/未来教育学院)前往励教楼办理。
6. 教务部意见,请前往木铎楼A111侯老师处办理。
注:缓考申请表一式三份,请严格按照以上流程办理。办理成功后须将申请表分别交至乐育书院、开课单位(文理学院/未来教育学院)、教务部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