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育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京师奖学金、专项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类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2025-10-11

乐育书院2022级、2023级、2024级各班: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4-2025学年学生奖学金评选通知》,现启动乐育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京师奖学金、专项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类奖学金的的评选工作。请各班严格按照奖学金的评选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开展申报及评选工作,确保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顺利完成。现将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二、评选要求

奖学金评选要求详见《各类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及《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4-2025学年学生奖学金评选通知》(参考链接)中正文及各附件中要求,请同学们仔细阅读。

乐育书院参评学生需满足《师(珠)乐育院〔2024〕2号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中的参评条件要求。

三、名额分配

书院各类奖学金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四、评选流程

1. 工作指导环节。书院将开展面向参评班级主要班委的工作指导会议,请各班班委提前收集班级同学问题、准时参加会议、反映班级同学问题并在会后将会议内容准确、及时传达给班级同学。具体时间地点通过班长群通知。

2. 学生自评、班级评议及初次申报环节。学生在认真阅读评选要求(见上文)后自评、提交相关材料经过班级初审及公示、各班级按要求开展评议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初次申报材料报送至书院指定地址。

3. 书院评议环节。书院在收到学生初次申报材料后组织开展苑舍评审委员会评议会议,完成优秀班集体(二等)、优秀学生干部(班委、宿舍长)的评议工作;组织开展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会议,会议明确专项类奖学金等其他项目的认定标准。

4. 书院公示环节。书院依据上述评议结果确定拟推荐获奖名单并公示。

5. 学生/班级最终报送材料环节。学生依据书院拟获奖名单按照学校要求准确填写各项申请表提交给班级,班级严格审查后以班级为单位报送给书院。书院现场审核材料,如有问题,以班级为单位打回修改。逾期未交或无法提交正确版材料视为放弃。

6. 书院报送材料环节。书院按学校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至校区负责部门。

五、工作说明

1.关于荣誉京师奖学金的补充:

(1)获得京师奖学金的同学若同时获得以下奖学金(2024-2025学年获得),则只获得京师奖学金荣誉证书,不获得该项奖金,亦不占各单位京师奖学金名额。

A.国家奖学金 B.国家励志奖学金 C.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D.华为奖学金

(2)为保证评审顺利高效,在各单位向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上报奖学金申请后,如有符合荣誉京师奖学金的情况,只转化,不递补。

六、其他说明

1.京师先锋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须获得参评学年综合类奖学金。

2.各类所获奖项和公开正式出版发表的成果均应在我校就读期间取得,并且第一单位为北京师范大学,起止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六、材料报送

1. 学生/班级初次申报材料:于10月18日前提交材料至书院指定地址,材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申请及各项证明材料。具体通知见书院班长群,请同学关注本班群通知。如有调整,以书院班长群通知为准。优秀班级体二等奖及优秀学生干部材料报送还应满足苑舍评议需要,具体以各苑舍后续通知为准。

2. 学生/班级最终报送材料:本次报送需满足学校要求,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应按照学号顺序排序报送。于10月25日18点前提交各类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及支撑证明材料至书院指定地址。

3. 各项申请表不改变表格格式。纸质版申请表保持一张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完成班级意见、班主任老师签字后提交至书院指定地址,证明材料一式一份,不返回。

4. 材料报送请注意截止时间,逾期或材料不全视为放弃申请。

 

联系人:张老师,0756-3683224

 

 

参考链接:【通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4-2025学年学生奖学金评选通知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优秀班集体二等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

附件1:各类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2:书院名额分配


附件3:各类奖学金项目申请表

 

乐育书院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