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育书院关于开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5年度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5-11-17

乐育书院各位同学: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北师大学子自立自强的精神,彰显新时代青年的担当与责任,树立积极进取的大学生励志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学校设立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奖学金。根据《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珠海校区实际,现启动2025年度自强之星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乐育书院在籍在读本科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2.参评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优良,成绩优异,社会公益实践丰富,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现象。

3.参评学生个人事迹突出,体现出自强不息、坚韧不拔的意志和克服困难的勇气,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有显著表现。

4.入学以来已获评自强之星及自强之星提名奖学生不可继续参评。

二、奖项设置

珠海校区评选10名“自强之星”,10000元/人;10名“自强之星提名奖”,5000元/人;10名“自强之星入围奖”,1000元/人。

三、参评方式

自强之星评选采取书院推荐和学生自荐的形式。书院在充分酝酿、集体评议的基础上,推荐1名候选人参评;在书院推荐环节落选的同学和其余申请学生可以自荐参评。

四、材料要求

(一)院系推荐:申请表的申请类别选择院荐

请于11月21日中午12:00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缺一不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纸质版:申请人填写《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申请表》(附件1),附成绩单(加盖教务部公章)、个人科研成果、实践成果等证明材料,于11月21日中午12:00前的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送至乐育书院C211办公室康老师处(燕华苑7栋C区)。

注:材料一式两份;申请表需附学生签名。

2.电子版:申请材料按照申请表、主要事迹、成绩单、相关证书、个人科研成果等顺序合并扫描为一份PDF(每人一份),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年级专业班级+院荐+自强之星评选材料”,将电子版材料上传至wps在线表单【https://f.wps.cn/g/kDM39eXM/】并填写相关信息。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11月21日中午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书院公示院荐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后,落选的同学可自行修改申请表中的“申请类型”,于11月24日下午17点前至书院C210康老师处更换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两份)进行自荐参评。

(二)自荐参评申请表的申请类别选择自荐

请于11月24日中午12:00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缺一不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纸质版:申请人填写《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申请表》(附件1),附成绩单(加盖教务部公章)、个人科研成果、实践成果等证明材料,于11月24日12:00前的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送至乐育书院C211办公室康老师处(燕华苑7栋C区)。

注:材料一式两份;申请表需附学生签名。

2.电子版:申请材料按照申请表、主要事迹、成绩单、相关证书、个人科研成果等顺序合并扫描为一份PDF(每人一份),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年级专业班级+自荐+自强之星评选材料”,将电子版材料上传至wps在线表单【https://f.wps.cn/g/6lEDvIvL/】并填写相关信息。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11月24日中午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五、评选程序

1.书院评选:书院资助工作小组从参与院荐的同学中,推荐1名同学至学校参与评选;届时未通过院荐的同学,可继续通过自荐途径参与评选。

2.初评:学校组织初评,确定30名学生参加复评。

3.复评:学校组织复评,确定20名候选人参加终评,其余10名学生获得“自强之星入围奖”。

4.终评:学校组织终评,在听取候选人个人陈述和答辩后确定“自强之星”“自强之星提名奖”各10名。

学校将结合自强之星评选工作开展相关资助育人活动,自强之星及自强之星提名奖获评者须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相关活动。

 

书院联系人:康老师,3683189

学校联系人:张老师,3683665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申请表

               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