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育书院2025届毕业生申请珠海市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7 09:36:00
关于乐育书院2025届毕业生
申请珠海市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乐育书院2025届毕业生: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 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 号)、《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 年修订版)>的通知》(珠人社规〔2021〕6 号)要求,属于珠海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学籍在珠海),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经学生个人申报、由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按每人3000元一次性给予补贴,每人只享受一次,曾在珠海市获得过本补贴者,不得重复申请。
现将申请材料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所需材料
1.困难家庭相关辅证材料(包括城乡低保证、特困职工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等证件。上述证件需为本人或直系亲属所有,并印有民政部门2024年度核验记录方为有效材料,若无则视为无效材料,不予通过)。
2.申请人本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材料(需印有银行红色圆章,若无则视为无效材料,不予通过)。
3.本人或直系亲属(必须)残疾人证件。
4.特别提醒:在广东省公共就业云平台申请时,请务必填写完整、准确的银行卡号及开户行名称(需具体至支行名称,若有不清,可咨询开户银行查询具体支行名称),不可填写简称,若填写不全将影响发放,责任由本人承担。上述材料若非申请人本人所有,需附加上传与证件所有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
(二)申请时间与程序
1.学生申请:乐育书院组织本院符合条件的学生于9月22日前填写申请表问卷并在广东省公共就业云平台申请。
2.院系审核公示:书院9月25日前汇总学生申请表,审核并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连同申请汇总表及公示记录(盖章)一并送交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
3.学校审核公示:学校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复核后,于10月15日前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5天。
4.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和《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连同公示材料原件和相关证件材料原件上传至广东省公共就业云平台。
5.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由珠海市各区经办机构按规定程序将补贴资金划入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三)申请方式及附件
1.申请人需按实际情况填报申请表格问卷并由书院经办教师汇总提交至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
2.申请人需按附件一(另附后)操作流程注册登录广东省公共就业云平台进行申报并如实上传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