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育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京师奖学金、专项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类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5 16:01:45
乐育书院2020级、2021级、2022级各班: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2-2023学年学生奖学金评选通知》,现启动乐育书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京师奖学金、专项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类奖学金的的评选工作。请各班严格按照奖学金的评选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开展申报及评选工作,确保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顺利完成。现将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二、评选要求
各类奖学金评选要求详见附件1。
三、书院名额分配
各类奖学金书院名额分配结果详见附件2。
四、评选办法
乐育书院各类奖学金评选具体方法详见附件3。
五、注意事项
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附件1(《各类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3(《2022-2023学年京师奖学金、专项类、荣誉称号类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及以下注意事项后再进行申请。
1.若各专业、各班级有因不满足评奖条件产生的多余名额,应及时联系书院专项工作负责人张老师,书院将进行二次分配。
2.本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华为奖学金的同学(满足其中之一即算),只获得京师奖学金荣誉证书,不获得该项奖金,亦不占京师奖学金名额,填写申请表时须选择京师奖学金(荣誉)。为保证评审顺利高效,在各班向书院上报奖学金申请后,如有符合荣誉京师奖学金的情况,只转化,不递补。
京师奖学金成绩排名要求为必须满足的条件,如:京师一等必须在前20%以内,如果排位为20.1 %也不符合要求;必须无不及格成绩,若有挂科,即使满足排名要求也不可申请奖学金。
3.申请专项类奖学金(优秀公费师范生除外)须提供与奖学金评选要求相关的支撑材料,各类所获奖项和公开正式出版发表的成果均应在我校就读期间取得,并且第一单位为北京师范大学,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申请学术奖学金所提交的论文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且与本专业相关;申请竞赛奖学金的竞赛主办方须为官方组织,团体竞赛须提供为主力队员的证明;申请社会实践奖学金须获得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励;申请京师风尚奖须事迹突出,且有校级以上(含校级)报道。
4.申请优秀公费师范生要求申请人从教信念坚定、无不及格成绩,综合考评成绩在专业前20%,班级民主支持率在50%以上,在各类教师技能大赛中获奖者优先;申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须获得参评学年综合类奖学金(即京师奖学金),班级民主支持率在50%以上。
5.申请优秀班集体二等时需附书面总结、本班学生名单和班级活动照片(5-10张)及其他与评比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
6.京师先锋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须获得参评学年综合类奖学金。
六、材料报送
1. 各类奖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4)、支撑材料及班级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在班级审核材料属实、申请表填写规范统一、汇总表完整无误后,以班级为单位将各项奖学金材料汇总至一份邮件发送至邮箱:zhangyidan@bnu.edu.cn,邮件命名为“班级+所有申报奖学金项目名称”(如21英语2班+京师奖学金+优秀班集体+三好学生),各项奖学金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分别添加至附件中,压缩包命名为“班级+具体奖学金项目名称”(如21英语2班 + 京师奖学金),班级汇总表命名为“班级+奖学金汇总表”添加至邮件附件。
2. 班级汇总表及各项奖学金申请表、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签字完整后,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乐育书院C211张老师处。
3. 申请学术奖学金还须提交在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论文首页及版权页复印件;竞赛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和京师风尚奖还须提交获奖证书等奖项支撑材料。
4. 上述各项述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19日16点前,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联系人:张老师,0756-3683224
相关附件:
附件3: 乐育书院2022-2023学年京师奖学金、专项类、荣誉称号类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
乐育书院
202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