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育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共青团 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11-03


乐育书院各团支部、学生组织、直管学生团体:

根据校区团委总体工作安排,现启动乐育书院2021-2022学年共青团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2021-2022学年,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2019级、2020级、2021级在籍在校学生。

乐育书院学生中在珠海分校团委、园区其他职能部门直属学生组织任职的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校团委申请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书院审核申请表有关材料,由校团委酌情评选,不在此次书院评选名额范围内。

二、奖项设置

优秀个人荣誉称号:优秀学生干部(基层团支部委员、书院学生组织和直管学生团体学生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员,奖金额度均为1000元/人;

单项奖学金(专项类):社会工作奖、志愿服务奖、文体之星奖、劳动之星奖,奖金额度均为1000/人。

三、名额分配及材料提交方式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社会工作奖学金、志愿服务、文体之星、劳动之星奖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优秀学生

干部

优秀团员

社会工作奖学金

志愿服务奖

文体之星奖

劳动之星奖

2019

2020

2021

各团支部

26

优秀团员、社会工作奖学金各90名。

2019级、2020级、2021级各团支部按共青团员总数5%。(以20212022学年班级团员人数为准)




27

书院学生组织、直管学生团体


14

优秀学生干部:2019级、2020级、2021级各团支部通过支部民主评议推荐1人(团支委)至书院,由书院评审小组按照差额评选的方式统一评选。书院学生组织、直管学生团体各推选1人。由书院评审组统一评选。

优秀团支部书记:所在支部获得“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且符合优秀团支部书记评选条件的团支书直接推选至书院审核,无需单独评选。

优秀团员:2019级、2020级、2021级各团支部按共青团员总数的5%推选(按整数计,不满减一),由书院评审组统一评选。如申报人数未达到名额总数,递补名额则按苑舍评比结果分配至各苑舍进行递补评选。

社会工作奖:2019级、2020级、2021级各团支部按共青团员总数的5% 推选 (按整数计,不满减一),由书院评审组统一评选。如申报人数未达到名额总数,递补名额则分配至书院学生组织、直管学生团体进行递补评选。

志愿服务奖、文体之星奖、劳动之星奖根据评选条件由个人自主申报,以团支部为单位统一提交材料。由书院评审组统一评选。

四、评选办法

优秀个人荣誉称号、单项奖学金(专项类)评选办法与条件依据《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共青团优秀个人评选条件与程序》和《北京师范大学专项类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具体评选条件与程序详见附件1。

五、工作进度

(一)书院申请与初评阶段

(2022年11月3日至11月11日)

2022年11月8日18:00前,书院学生组织、直管学生团体,2019级、2020级、2021级各团支部根据名额分配情况推选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社会工作奖候选人;各团支部根据个人申报情况确定志愿服务奖、文体之星奖、劳动之星奖候选人。除书院学生组织、直管学生团体推选的优秀学生干部外,其余奖项以团支部为单位提交个人申请表(附件2)、单位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材料交乐育书院106团学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乐育书院团委公邮bnuzlysytw@163.com。

11月11日前,书院评审组根据评选办法统一评选。

(二)书院公示阶段

(2022年11月12日至11月15日)

书院团委根据评审结果,对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员、社会工作奖、志愿服务奖、文体之星奖、劳动之星奖拟获奖人员进行公示。

(三)校团委复核阶段

(2022年11月16日至学校综合类奖学金第二轮公示)

校团委依据相关评选办法,会同教务、学工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与评议。

(四)校团委公示阶段(2022年12月)

校团委对获评优秀集体和个人的名单进行第二轮公示。

五、工作要求及说明

1.各学生组织、直管学生团体、各团支部要严格按照相关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按照“宁缺毋滥”,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酝酿,择优慎重进行审查推荐。在珠海分校团委、园区其他职能部门直属学生组织(需在校团委注册为校级社团)任职的学生干部,表现优秀、获得广泛认可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不占前文所述分配名额,由校团委酌情评选。

2.原则上每个奖项每人仅可通过一个申报单位进行申报,同一奖项不得在不同单位重复申报。参评学年内,同一奖项个人仅可获评一次。

3.已获评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者不重复获评共青团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4.提交材料时需提供2021—2022学年成绩单,证明无不合格科目。

5.在各学生组织任职的,若申请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则须未以本职岗位工作领取劳务津贴者。

6.优秀集体评选通知已发,本通知只针对共青团优秀个人评选工作。


联 系 人:王海洋老师

联系电话:0756-3683220

联系地址:燕华7栋乐育书院C211办公室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共青团优秀个人评选条件与程序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共青团优秀个人奖项及单项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共青团优秀集体及个人评选汇总表



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