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育书院关于开展2025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09-03
按照我校评奖评优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启动乐育书院“宝钢优秀学生奖”书院评选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乐育书院2022级、2023级、2024级本科生。
2.所有参评学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往届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不得参加优秀奖的评选,往届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获得者不再参加本奖评选。
二、奖项设置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全校共选出3名本科生,奖金为1万元/人。乐育书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参与学校评选。
三、获奖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从教信念坚定,履行所签署的师范生协议。
四、材料要求
1.请参评学生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附件1)、《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一览表》(附件2)(请按照文、理科分别填写,填写时各项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2.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须注意:
学生“主要事迹”不得少于1500字,要由教师以第三人称拟写,“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着重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以及入校后在“五种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
3.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一览表》须注意:
(1)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承担社会工作情况”“在读学历以来获奖情况”需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学生“本学年成绩”需附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及院(系)盖章的本学年年级排名表复印件;
(3)学生“已经发表论文情况”需附相应论文所在发表刊物当期目录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明显划出相应论文题目)以及论文首页复印件;
(4)提交证明材料需按照《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一览表》中的填写顺序汇总并整理在一个PDF文档内。
4.提交支撑材料须注意:支撑材料中应附2024年9月1日至今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北京师范大学的各类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正式发表见刊的期刊、文集等提供封面、版权页和文章首页)。研究成果需按重要程度顺序填写,至多填写5项,如填写数量超过5项,评审时则按填写顺序,只保留前5项填写内容。
五、材料报送
有意参评的学生于9月5日(周二)下午18:00前,将《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电子版(附件1)、《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一览表》电子版(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至班长群指定链接,材料应完整有效、缺一不可,逾期不候。
联系人:张老师 0756-3683224
乐育书院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