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育书院关于办理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永平自立贷学金的通知

2024-04-18

乐育书院全体同学:

为帮助丰富我校学生资助举措形式,心和公益基金会特在我校设立“永平自立贷学金”,以助学贷款的形式面向在校学生办理贷学金,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本学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珠海校区全日制在籍在读学生。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诚实守信、勤奋努力。

3.一年级学生及研究生申请贷学金无成绩要求;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申请时,上学年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应为专业年级前2/3,且在读期间不及格科目不超过1门。

二、申请金额

每生每期申请金额为10000元或15000元两档,在校期间最多可申请两期贷学金。

三、材料提交

1.《北京师范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申请表》(附件1),签字盖章需清晰完整,本学年如已有其他助学贷款应如实反映;

2.加盖教务部公章的成绩单(一年级学生除外);

3.手写签字后的《法定监护人确认书》(附件2);

4.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提供其他亲属身份证复印件,请另附说明,需亲属及申请人签字);

5.毕业前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及申请本学年贷学金的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附件3中的《北京师范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还款信息确认及承诺书(针对毕业生)》(承诺书要求一式四份)。

请拟申请的同学于4月23日(周二)18:00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书院C211康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coming2023@bnu.edu.cn,邮件命名为“姓名+永平贷学金”。

四、注意事项

1.学生提交贷学金申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永平自立贷学金实施细则及还款须知》(附件3),确保全面了解贷学金相关事项。

2.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签订《永平自立贷学金使用协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贷款利率按贷款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或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联系人:

黄老师(贷款业务咨询及还款事宜,教育基金会),010-58800901

张老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56-3683665

康老师(书院),0756-3683189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申请表

附件2:法定监护人(担保人)确认书

附件3-永平自立贷学金实施细则及还款须知

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