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育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寒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返乡补助的通知

2026-02-02

乐育书院各位同学:

为切实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顺利返乡,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返乡补助。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乐育书院寒假返乡的全日制学生,且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二、资助原则

补助优先覆盖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特困的学生,对于存在实际困难的普困学生,由书院核实实际困难情况,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后酌情发放。

三、资助标准

补助根据学生返乡地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及困难认定等级划分不同档次。具体标准如下:

 

档位

返乡地点

特困学生标准

普困学生标准

第一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辽宁省

1500

900

第二档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陕西省、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安徽省、江苏省、湖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浙江省、青海省、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上海市

700

420

第三档

江西省、福建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500

300

第四档

广东省(除珠海市外)

300

180

注:

1.返乡地点为珠海市的学生不发放补助。

2.对返乡地点所在省份跨度较大、返乡成本显著高于相应档位标准、存在特殊困难的学生,经学校另行审议后确定补助标准。

四、工作流程

(一)学生提交申请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妥善保存返乡交通票据或订票记录,于3月3日中午12点前填写表单进行申请【https://f.wps.cn/g/NbYiqkq1/】,并将相关纸质票据于返校后提交至乐育书院C211康老师处。

注:

1.票据起始地点原则上应为珠海市,票据目的地原则上应为生源地省份,如有特殊情况请在表单备注栏说明,存在特殊困难的学生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2.纸质版材料须与提交表单的电子材料一致,二者缺一不可,逾期未填写、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二)书院审核与报送

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重点核实:①返乡事实的真实性;②返乡证明材料的合理性;③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④存在特殊困难的学生的情况说明。审核无误后,报送至学校。

(三)学校复核与终审

学校汇总各单位材料后,将根据学生整体申请情况,依据上述资助原则进行复核,经学校审议后,最终确定资助名单及额度。

五、相关票据规范

飞机票:1.登机牌;2.飞机票发票,申请开票时请备注乘机人信息和起始地点。(以上票据提供至少一项即可)

火车票:1.车票原件;2.车票发票,申请开票时请备注乘车人信息和起始地点;3.如12306等订票软件截图,截图必须截取到个人信息和“已进站”“已出站”字样的信息。(以上票据提供至少一项即可)

相关票据请使用A4纸张打印或粘贴在A4纸张上,注明本人学号、姓名和年级班级,提供票据不符合规范者,不予通过。

 

联系人:

刘老师,0756-3683650(学校)

康老师,0756-3683189(书院)

 

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