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育书院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4-08

乐育书院2021-2023级各位同学: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实施细则(暂行)》和《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本科生助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2023级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生。

二、评选等级和金额

一等奖励性助学金:1000元/人,平均分在前20%(含20%);

二等奖励性助学金:800元/人,平均分在20%—40%(含40%);

三等奖励性助学金:600元/人,平均分在40%—60%(含60%);

四等奖励性助学金:400元/人,平均分在60%—80%(含80%)。

三、评选要求

书院依据教务系统中学生2023年秋季学期所有考试成绩(非百分制考查科目、辅修科目及双学位科目除外)的平均值,由高至低进行初步排名。如出现不及格课程,则直接扣减该名额,不可从下一等级排名中递补。具体要求详见实施细则(附件2)。

四、评选流程

班级核查:书院将初评名单发给各班班长,各班核查后在班内公示至少2个工作日(仅公示学号和对应等级)。公示无异议后,由各班班长将信息填入汇总表(附件3),并于4月11日(周四)下午17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coming2023@bnu.edu.cn,邮件及汇总表都命名为:年级专业(优师计划/公费师范)+奖励性助学金汇总表。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书院公示:书院汇总各班汇总表情况,复核无误后在书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材料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康老师,0756-3683189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本科生助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实施细则(暂行)

附件3: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汇总表


                             乐育书院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