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育书院关于开展第二十五届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4 15:20:00
乐育书院全体同学:
按照北京师范大学评奖评优工作整体安排,依据《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好中选优”的原则。
二、评选条件
乐育书院在籍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获奖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积极进取、刻苦学习,具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关心集体,自觉培养综合素质和能力,有良好的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秩序,受到群众公认和好评。
4.履约从教信念坚定,承诺履行所签署的师范生协议。
(二)获奖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评选:
1.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
2.在学术科技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3.在各项竞赛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者。
4.在社会实践中做出突出成绩者。
5.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者。
6.在社会工作中有创新活动、做出特别突出成绩者。
三、书院名额及评选流程:
乐育书院共1名推荐评选名额,推荐人后续参与学校复评和终评。评选按照《师(珠)乐育院〔2024〕2号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中规定的C类奖学金评选流程执行,学生申请本荣誉需经过班主任及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材料报送
1.《“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乐育书院评选环节申请表》(附件);填表勿改变表格格式,可以调整字号。双面打印在一页纸上。
2.证明材料:入学以来各学年成绩单、获奖情况及个人成果证明材料等。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10月15日晚18:00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材料打包提交至书院前台,电子版提交至指定地址(以班群通知为准),其中,所有证明材料须合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年级+专业+班级+学生姓名”。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老师 0756-3683224
校发通知链接: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bnu.edu.cn)
乐育书院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