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育书院关于开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2022年度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11-11

乐育书院各位同学: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北师大学子自立自强的精神,彰显新时代青年的担当与责任,树立积极进取的大学生励志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学校设立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奖学金。根据《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珠海校区实际,现启动2022年度自强之星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乐育书院在籍在读在全日制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参评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学兼优,励志自强,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现象。

3.参评学生在爱国奉献、科技创新、道德品质、社会实践和志愿公益等方面具有突出事迹。

4.自强之星及自强之星提名奖获评者有义务配合学校和书院开展后续相关资助育人活动,并需要配合书院或学校进行宣传。

二、奖项设置

全校评选10名“自强之星”,10名“自强之星提名奖”。

三、参评方式

自强之星评选采取书院推荐和学生自荐的形式。

书院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经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填写推荐意见后,进行公示,将推荐不超过7名同学至学校进行参评。

若在书院落选的同学和其余申请学生可以自荐参评。

四、材料要求

参与院系推荐:申请表选择院系推荐

1.纸质版:申请人填写《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申请表》(附件1),附成绩单(加盖教务部公章)、个人科研成果、实践成果等证明材料报送乐育书院C211办公室俞老师处(燕华苑7栋C区)。

2.电子版:申请材料按照申请表、主要事迹、成绩单、相关证书、个人科研成果等顺序合并扫描为一份Word文档(每人一份),同时填写《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参评信息登记表》(附件2)一并发送至alwaysfighting111@163.com,邮件主题与附件命名为“自强之星+姓名+班级”。

书院公示候选人之后,落选的同学可到书院将纸质版材料领回,修改申请表和登记表推荐类型,自主进行自荐参评。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11月14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电子版报送截止11月14日下午17:30前。


自荐参评:申请表选择自荐

1.纸质版:申请人填写《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申请表》(附件1),附成绩单(加盖教务部公章)、个人科研成果、实践成果等证明材料报送学生社区办事大厅热老师处(海华苑9栋一层)。

2.电子版:申请材料按照申请表、主要事迹、成绩单、相关证书、个人科研成果等顺序合并扫描为一份PDF(每人一份),与《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参评信息登记表》(附件2)一并发送至xszzzh@bnu.edu.cn,邮件主题与附件命名为“自强之星+姓名+自荐”。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1月18 日(星期五)

五、评选程序

1.初评:学校组织初评,共评选10名书院荐候选人及10名自荐候选人参加复评。

2.复评:学校组织召开评选会,采取材料评审的方式,由评审团进行评定,最终产生“自强之星”10名,其余10名学生获得“自强之星提名奖”。


书院联系人:俞老师,3683224

学校联系人:热老师,3683665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申请表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参评信息登记表



                                                               乐育书院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