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育书院关于开展2023学年暑期教育实践优秀团队及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11-17

各位参加2023年暑期教育实践的同学:

为坚定乐育书院师范生的从教信念,完善卓越教师培养体系,打造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高素质未来教师队伍,展现乐育书院师范生在“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2023年暑期教育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青春风貌,表彰乐育书院师范生在暑期教育实践中踔厉奋发,挺膺担当的青春榜样,书院决定评选2023学年暑期教育实践优秀团体及个人。根据《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2023学年暑期教育实践优秀团队及个人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暑期教育实践优秀团体及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

乐育书院、弘文书院参与2023学年暑期教育实践的实践队及个人。

二、 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队:

申报材料齐全,各项实践任务有序进行;活动主题突出,活动期间团队成员体现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的精神;有丰富的实践活动成果;文字报告重点突出,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字通畅,对实际工作有指导和借鉴作用,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优秀个人:

热心服务,甘于奉献,表现良好;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完成优秀的教学活动设计与反思或实践案例分析。

三、 评选项目

评选项目

奖项名称

团队奖项

团队专项

(必选模块)

优秀教育实践方案

优秀社会调研队

团队专项

(自选模块)

优秀榜样寻访队

优秀主题宣讲队

优秀文化考察队

优秀志愿服务队

优秀实践队

个人奖项

优秀教学活动设计

优秀教学实践案例


四、 评选流程

(一) 团队奖项

1. 队长提交团队奖项的各项材料。

2. 获得三项及三项以上团队专项优秀奖的实践队,直接获得优秀实践队的荣誉称号。

3. 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二) 个人奖项

1. 个人提交个人奖项的各项材料。

2. 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3. 授予优秀实践队队长及全体队员优秀实践队长和优秀实践队员的荣誉称号。

五、 材料要求

(一)团队奖项材料:

需要提供的材料:参评项目的文字报告及辅助材料。

1.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暑期教育实践优秀团队奖项申请表》;

2.  申报项目的相关文字报告;

3. 《暑期教育实践总结报告》;

4.  相关图片:张数不限,JPEG或 PNG格式,须附图片说明(注明拍摄人、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图片标题),图片大小10M以内;

5.  相关视频:采用MP4格式,提供有效的网盘链接,须附视频说明(注明拍摄人、拍摄时间、拍摄地点、视频标题),分辨率720P以上,图像清晰稳定,声音清楚;

6.  其它相关材料:当地媒体报道的链接或新闻截图,实践地师生的反馈材料(如照片,感谢信等)。

(二)个人奖项材料:

需要提供的材料:参评项目的文字报告及辅助材料。

1.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暑期教育实践优秀个人奖项申请表》;

2.  申报项目的相关文字报告;

3. 《暑期教育实践个人总结报告》;

4.  相关图片:张数不限,JPEG或 PNG格式,须附图片说明(注明拍摄人、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图片标题),图片大小10M以内;

5.  相关视频:采用MP4格式,提供有效的网盘链接,须附视频说明(注明拍摄人、拍摄时间、拍摄地点、视频标题),分辨率720P以上,图像清晰稳定,声音清楚;

6.  其它相关材料:当地媒体报道的链接或新闻截图,实践地师生的反馈材料(如照片,感谢信等)。

六、 材料提交

1.团体奖项材料的提交

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命名为“实践学校名称+团体奖项”,发送至邮箱yangqin@bnuz.edu.cn。

2.  个人奖项材料的提交

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命名为“姓名+个人奖项”,发送至邮箱yangqin@bnuz.edu.cn;

3.  截止日期11月25日。

七、 成果推广

书院将组织开展表彰会、分享会、成果展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同时书院计划组织优秀实践团队及优秀个人赴校外开展教育实践专项研学交流活动,拓展教育视野,宣传暑期教育实践活动的育人功效。

联系人:杨老师 0756-3683182

乐育书院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

附件1:优秀团队奖项申请表

附件2:优秀个人奖项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