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2025-02-28
乐育书院各苑舍、班级、团支部:
为适应书院发展需要,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书院实际情况,经书院团委研究讨论、书院党委同意,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拟定于2025年3月22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代会主要任务
听取并审议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第三届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第四届学生会委员会和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
二、学生代表和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和工作安排
(一)学生代表名额分配和产生程序
1.学生代表名额分配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要求,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额为124名,116名由各班级团支部推荐产生,8名由书院团委推荐产生。(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2.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须为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向上,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3.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候选人按分配名额和上述条件,在书院党委的领导和书院团委的指导下,由各班级团支部民主推选产生,经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正式当选为代表。
4.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的权利: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2)代表的义务: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书院治理的能力;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二)委员候选人条件和产生程序
1.委员候选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委员候选人共 20 名,由书院团委推荐产生。
2.委员候选人条件
(1)应具有大会正式代表资格;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坚定的政治立场,主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和过硬的专业素质,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有强烈的责任心,能正确反映广大乐育学子的利益诉求,有较强的参政议事能力;
(5)学习成绩优良,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在乐育书院学生有较高的威信。
3.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
委员候选人应具有大会正式代表资格。各代表在各班级团支部中积极报名,各班级团支部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推荐至团委(各班名额不限)。由书院团委在各班级团支部的推荐的学生代表中推荐提出乐育书院第四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经大会筹备委员会考察后正式提名候选人 20 名,并提交大会选举。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乐育书院第四届学生会委员会。
(三)大会代表及委员候选人推选结果的报批与提交
各班级团支部按照通知组织推选大会代表及委员候选人,并对应填写《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信息登记表》(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第四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信息登记表》(附件3),于2025年3月5日18:00前将纸质登记表交至学代会筹备委员会办公地点(燕华苑7栋C区乐育书院C106),并将电子版发送至lysyxdhcbwyh4@163.com。
筹备委员会公邮:lysyxdhcbwyh4@163.com
筹备委员会办公地点:燕华苑7栋C区乐育书院C106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756-3683172
附件: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及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信息登记表
附件3: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委员候选人信息登记表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委员会
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学生会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