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育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京师奖学金、专项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类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6 15:19:00
乐育书院2021级、2022级、2023级各班: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3-2024学年学生奖学金评选通知》(参考链接),现启动乐育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京师奖学金、专项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类奖学金的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二、评选要求
奖学金评选要求详见《各类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及《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3-2024学年学生奖学金评选通知》(参考链接)中正文及各附件中要求,请同学们仔细阅读。
乐育书院参评学生需满足《师(珠)乐育院〔2024〕2号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中的参评条件要求。
三、名额分配
书院各类奖学金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四、评选流程
1. 工作指导环节。书院将开展面向参评年级全体班级主要班委的工作指导会议,请各班班委提前收集班级同学问题、准时参加会议、反映班级同学问题并在会后将会议内容准确、及时传达给班级同学。具体时间地点通过班长群通知。
2. 学生自评、班级评议及初次申报环节。学生在认真阅读评选要求(见上文)后自评、提交相关材料经过班级初审及公示、各班级按要求开展评议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初次申报材料报送至书院指定地址。
3. 书院评议环节。书院在收到学生初次申报材料后组织开展苑舍评审委员会评议会议,完成优秀班集体(二等)、优秀学生干部(班委、宿舍长)的评议工作;组织开展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会议,会议明确专项类奖学金等其他项目的认定标准。
4. 书院公示环节。书院依据上述评议结果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公示。
5. 学生/班级最终报送材料环节。学生依据书院拟获奖名单按照学校要求准确填写各项申请表提交给班级,班级严格审查后以班级为单位报送给书院。书院现场审核材料,如有问题,整班打回修改。逾期未交或无法提交正确版材料视为放弃。
6. 书院报送材料环节。书院按学校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至校区负责部门。
五、注意事项
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评选要求和以下注意事项之后再进行申请。
1.2023-2024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华为奖学金的同学(满足其中之一即算),只获得京师奖学金荣誉证书,不获得该项奖金,亦不占京师奖学金名额,填写申请表时须选择京师奖学金(荣誉)。在书院向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报送奖学金申请后,如有符合荣誉京师奖学金的情况,只转化,不递补。
2.京师奖学金成绩排名要求为必须满足的条件,如:京师一等必须在前20%以内,如果排位为20.1%也不符合要求;必须无不及格成绩,若有挂科,即使满足排名要求也不可申请奖学金。
3.申请专项类奖学金(优秀公费师范生除外)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各类所获奖项和公开正式出版发表的成果均应在我校就读期间取得,并且第一单位为北京师范大学,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1)申请学术奖学金所提交的论文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且与本专业相关,非本专业论文不予参评;学生须提交在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接收函无效,报纸不算)的期刊封面、论文首页、版权页复印件及文献检索证明,并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件,会议论文原则上不参评,若有以会议论文参评的申请者,请指导老师及个人共同署名提交情况说明,供书院及学校核实会议含金量。
(2)竞赛奖学金评定须确保同一竞赛使用同一评判标准。申请竞赛奖学金的竞赛主办方须为官方组织,非官方组织酌情降级或不予通过;某些竞赛级别虽高,但获奖等级较低或含金量不够的建议降等。团体竞赛须提供为主力队员的证明。
(3)申请社会实践奖学金须获得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励;提交申请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励证明;调研报告被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采纳的证明(须加盖公章)),并提供扫描版文件。
(4)申请京师风尚奖须事迹突出,且有校级以上(含校级)报道,以奖评奖者、无法提供证明材料者不予参评。提交申请的同时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扫描版文件。
4.申请优秀公费师范生须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前20%,在各类教师技能大赛中获奖者优先,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以及无故不参加军政训练和集体活动者不得参加评选。
5.京师先锋党员候选人须获得参评学年综合类奖学金(即须获评参评学年的京师奖学金或京师奖学金(荣誉))。京师先锋党员的候选人须为正式党员。在党支部参加社会工作并担任一定职务(党支部委员及以上)且工作满一学年及以上者优先推荐。
6.申请三好学生须获得参评学年综合类奖学金,班级民主支持率在50%以上。
7.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须获得参评学年综合类奖学金,参评学年未受到任何处分、无无故不缴纳学费或注册的情况。无成绩不合格情况。担任党支部书记(党支委)、班长(班委)、宿舍长满一学年及以上者优先推荐。
8.优秀班集体二等奖申请、系统填报及签收工作由各班班长完成,汇总表中填写班长的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等信息。优秀班集体二等申请材料须包括:《北京师范大学优秀班集体二等奖申请表》、评奖学年期间班级工作书面总结、本班学生名单、班级活动照片5-10张及其他与评比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上一学年班级成员有违纪情况的,班级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予参评。
六、材料报送
1. 学生/班级初次申报材料:于10月20日18点前提交材料至书院指定地址,材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信息、申奖项目信息及各项证明材料,用于书院评议。具体通知见书院班长群,请同学关注本班群通知。如有调整,以书院班长群通知为准。优秀班级体二等奖及优秀学生干部材料报送还应满足苑舍评议需要,具体以各苑舍后续通知为准。
2. 学生/班级最终报送材料:本次报送需满足学校要求,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应按照学号顺序排序报送。于10月26日18点前提交各类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及支撑证明材料至书院指定地址;京师奖学金以专业为单位报送,平行班应收齐后统一报送,优秀公费师范生和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报送,其他奖学金材料以个人为单位报送。报送材料应现场接受书院工作人员检查登记后方可离开。各项申请表不改变表格格式。纸质版申请表保持一张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完成班级意见、班主任老师签字后提交至书院指定地址,证明材料一式一份,不返回。京师奖学金电子版材料以专业为单位(按照奖项分文件夹,每奖项按照学号顺序排列,文件命名为“奖项+学号+姓名+申请表/证明材料”)打包发送至书院指定地址,优秀公费师范生和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报送(按照奖项分文件夹,每奖项按照学号顺序排列,文件命名为“奖项+学号+姓名+申请表”),其他奖学金电子版材料以个人为单位报送,证明材料需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具体提交地址和通知见书院班长群,请同学关注本班群通知。如有调整,以书院班长群通知为准。
3. 材料报送请注意截止时间,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联系人:张老师,0756-3683224
参考链接:【通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3-2024学年学生奖学金评选通知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 (bnuzh.edu.cn)
附件1:各类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2:2023-2024学年乐育书院京师奖学金、优秀公费师范生、三好学生拟分配名额表
附件3:各类奖学金申请表
乐育书院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