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育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共青团优秀集体及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11-09

乐育书院各团支部、学生组织、直管学生团体:

根据校团委总体工作安排,现启动乐育书院2022-2023学年共青团优秀集体及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评人员范围

2022-2023学年,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2020级、2021级、2022级在籍在读、符合相应奖项参评条件的本科生学生。

乐育书院学生中在珠海校区团委、珠海分校团委、园区其他职能部门直属学生组织任职的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校团委申请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书院审核申请表有关材料,由校团委整体评选,不在此次书院评选名额范围内。

二、 奖项设置与名额分配

优秀学生干部:2020级、2021级、2022级各团支部通过支部民主评议推荐1人至书院,由书院评审小组按照差额评选的方式统一评选。书院学生组织、直管学生团体各推选1人。由书院评审组统一评选。

优秀团支部书记:所在支部获得“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且符合优秀团支部书记评选条件的团支书直接推选至书院审核,无需单独评选。

优秀团员:2020级、2021级、2022级各团支部按照名额分配等额申报,由书院评审组统一评选。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

社会工作奖:2020级、2021级、2022级各团支部通过支部民主评议推荐2人至书院,由书院评审小组按照差额评选的方式统一评选。

志愿服务奖文体之星奖劳动之星奖根据评选条件由个人自主申报,以团支部为单位统一提交材料。志愿服务奖、文体之星奖、劳动之星奖由校区团委统一评选并公示。

三、参评条件与评选程序

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荣誉称号、单项奖学金(专项类)评选办法与条件依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共青团优秀集体及个人、单项奖学金(专项类)评选条件与程序》和《北京师范大学专项类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具体评选条件与程序详见附件2。

四、工作进度

(一)申请阶段(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4日)

1.以团支部为单位提交的材料内容:个人申请表(附件3)、优秀团支部(二等)申请表(附件4)、各单位汇总表(附件5)

2.电子版材料命名要求

(1)个人奖项申请表命名为:“团支部名称+姓名+奖项名称”/“学生组织名称+姓名+奖项名称”,如2021级英语2班团支部+张三+优秀团员;

(2)优秀团支部申请表命名为:“XX团支部+优秀团支部”,如2021级英语2班团支部+优秀团支部;

(3)团支部汇总表命名为:“XX团支部+共青团优秀集体及个人评选汇总表”,如2021级英语2班团支部+共青团优秀集体及个人评选汇总表;

(4)学生组织汇总表命名为:“学生组织名称+共青团个人评选汇总表”,如乐育书院学生会+共青团个人评选汇总表。

3.提交截止时间

(1)请各位团支书、学生组织负责人将电子版以一个压缩包(命名为:“支部简称+共青团优秀集体及个人评选”/“学生组织名称+共青团个人评选”)的形式于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18:00前发送至乐育书院团委公邮:bnuzlysytw@163.com;

(2)请各位团支书、学生组织负责人将纸质版材料汇总后于2023年11月14日(周三)18:00前统一提交至乐育书院C106;

(3)乐育书院C106值班时间:

11月14日:

8:00-12:00;13:30-17:10;18:00-21:00;

11月15日:

8:00-12:00;13:30-18:00;

(二)初评和公示阶段(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

乐育书院组织评审小组初评,并将讨论确定的初评候选人进行公示。11月19-11月21日三天进行公示。

(三)复核阶段(2023年11月22日至学校综合类奖学金第二轮公示)

校区团委依据相关评选办法,会同教务、学工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与评议。

(四)公示阶段(2023年12月)

校区团委对获评优秀集体和个人的名单进行第二轮公示。

五、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要按照“宁缺毋滥”,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酝酿,择优慎重进行审查推荐。校级各组织进行评选时,要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情况并征求指导老师、学生所在单位意见。复核阶段如有申报集体或个人存在不符合参评条件的,校区团委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且不再递补、替换。

2.每个奖项每人仅可通过一个申报单位(书院团委、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珠海校区团委、分校团委、园区其他职能部门指导的学生组织)进行申报,同一奖项不得在不同单位重复申报,参评学年内,同一奖项个人仅可获评一次。

3. 已获评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者不重复获评共青团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4.提交材料时需提供2022—2023学年教务处盖章成绩单,证明无不合格科目。

5.在各学生组织任职的,若申请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则须为未以本职岗位工作领取劳务津贴者。

6.各团支部和学生组织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14日18:00前,逾期提交视为放弃申请。

六、联系方式

0756-3683220,联系人:王老师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9日      


相关附件:

附件1:乐育书院2022-2023学年度优秀团员评选名额分配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共青团优秀集体及个人、单项奖学金(专项类)评选条件与程序

附件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共青团优秀个人奖项及单项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优秀团支部(二等)申请表

附件5: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共青团优秀集体及个人评选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