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1 17:30:00
乐育书院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班级文化建设,增强班级凝聚力和向心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促进师范生全面成长成才,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校园活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启动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班级建设基金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主题
本学期班级建设基金项目设若干参考主题(详见附件1),各班级可从中选择相应主题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班建活动设计环节应充分考虑安全问题、活动实效,并在相关材料中附上安全预案及活动策划。
2.各班级要充分考虑本班的专业特色和学生的实际需求,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科学设计活动方案,通过召开班会等形式,在民主讨论、集思广益的基础上确定活动方案,以充分调动全班同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各班级每学期至少开展1个班建基金项目,原则上须在立项当月开展,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出项目延期开展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在下月进行。项目顺利结项后方可申请下一项。
4.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班建基金项目共开设3月份、4月份、5月份三个月度;各班级每学期至少开展1个班建基金项目,各班级需于立项当月开展活动,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
5.活动以班级为单位申请,鼓励多个班级联合申请,联合申请只需牵头班级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中的活动主题应简短明确,活动内容、活动计划安排应丰富详细。
三、流程说明
有意开展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的班级需按以下流程进行立项申报、活动开展及结项:
班级立项申报→书院初审→校区终审及公示→班建活动开展→班级结项申请→书院初审→校区终审及公示→项目报销
(一)班级立项申报
有意申报班级建设基金的班级应在活动开展的上一月度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于每月20日前按要求提交班建活动申请审批表电子版至乐育书院班建工作邮箱(bnulybj@163.com),书院会在每月20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工作邮箱反馈问题或结果,收到邮箱回复通过后需提交纸质版审批表至乐育书院C211班建材料提交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立项经费使用具体要求见《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学生班级建设活动基金经费使用说明》(附件3)。
(二)书院立项初审
每月20日至月底的工作日为书院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的审批办理期。书院从活动主题、安全预案、内容设计以及经费安排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过公邮(bnulybj@163.com)回复,请各班及时关注,避免遗漏邮件影响立项。
(三)校区立项终审及学工官网公示
校区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每月第六个工作日前对提交申请的班建基金项目进行审核,并对通过审核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班级方可按计划开展活动。校区党委学工办官网:https://dwxgb.bnuzh.edu.cn/index.htm
(四)班建活动开展
各班级按照审批通过的立项材料组织开展班建活动并完成总结宣传。活动开展中应守好安全底线、紧扣班建主题、注重活动实效。各班班建活动后需在班级公众号发送至少一篇相关推文,书院班建工作组定期汇总各班班建风采并择优发送至乐育书院官方公众号宣传。
(五)班级结项申请
申请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结项的班级应于活动举办当月20日前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至乐育书院班建工作邮箱(bnulybj@163.com):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班级建设基金项目总结评审表》(附件4)、《班级建设基金经费决算表》(附件5)、报销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及本班班建相关微信公众号推文链接。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结项,应于当月20日前提交《乐育书院班建放弃结项说明》(附件6)至乐育书院班建工作邮箱(bnulybj@163.com)。
书院会在每月20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工作邮箱反馈问题或结果,收到邮箱回复通过后需提交班建基金项目总结评审表、经费决算表及报销材料纸质版至乐育书院C211班建材料提交处,逾期不予受理。
(六)书院结项初审
每月20日至月底的工作日为书院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结项审批办理期。书院将从活动内容及效果、宣传总结以及经费使用等方面进行审核。对于活动内容偏离主题的、质量过低的、性质不恰当的,不予结项。书院审核结果将通过工作邮箱(bnulybj@163.com)回复,请各班及时关注,避免遗漏邮件影响结项。
(七)校区终审及公示
乐育书院班建工作组初审完毕后提交至校区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复审,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批准结项并予以报销。
(八)项目报销
报销经费将发至结项申请人的中国银行银行卡,报销周期一般为3-4个月,请耐心等待。财经处报销咨询电话:0756-3683208/0756-3621336
四、其他
各班级要提高安全意识,有序组织开展班建活动,在校内开展活动的,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外出开展活动的,项目负责人须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做好安全管理。
联系人:张老师,0756-3683224。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班级建设基金项目参考主题
乐育书院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