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关于开展 2023年暑期教育实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3 13:50:00
为坚定公费师范生、志远计划和优师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以下简称“师范生”)从教信念,完善卓越教师培养体系,打造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高素质未来教师队伍,未来教育学院、乐育书院、弘文书院结合师范生培养实际,开展“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2023年暑期教育实践。现印发《“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3年暑期教育实践方案》,请乐育书院、弘文书院师范生按照本方案要求参与2023年度暑期教育实践。
特此通知。
组队咨询:张 彤 0756-3683172
基地联络:余 平 0756-3683576
导师联络:吴映雄 0756-3683171
实践申请:余 平 0756-3683576
安全管理:王海洋 0756-3683220
专题培训:杨 勤 0756-3683182
财务咨询:董 洁 0756-3683230
结项咨询:程一帆 0756-3683212
宣传工作:张明舒 0756-3683186
附件:《“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3年暑期教育实践方案》
北京师范大学未来教育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
北京师范大学弘文书院
2023年5月23日
附件
“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3年暑期教育实践方案
为坚定公费师范生、志远计划和优师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以下简称“师范生”)从教信念,完善卓越教师培养体系,打造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高素质未来教师队伍,未来教育学院、乐育书院、弘文书院结合师范生培养实际,开展“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2023年暑期教育实践。
暑期教育实践是教育实践与提升(教育实习)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师范生培养体系的重要环节,为做好2023年暑期教育实践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实践原则
2023年暑期教育实践坚持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我校“优师计划”师范生的重要回信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学校强师工程战略整体部署开展。
二、实践安排
2023年暑期教育实践由乐育书院牵头组织,统一前往832个脱贫摘帽县和中西部陆地边境县域内学校开展10-14个工作日的暑期教育实践。本年度计划支持51支队伍,由学校保障实践基地、指导教师和实践经费。
如无法参加暑期教育实践,师范生可通过以下两种自主教育实践形式申请认定教育实践与提升(教育实习)课程有关学分。一种方式为学生组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至少10个工作日实践活动。另一种方式为学生自行前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实践和教育调研活动累计32学时。自主教育实践均需提交符合要求的总结材料方可认定学分。
三、实践人员
2020级未参加教育实践的公费师范生和“志远计划”师范生;2021级未参加教育实践的公费师范生和“优师计划”师范生。2022级公费师范生和“优师计划”师范生可按要求与2020、2021级学生组队参加。
四、实践内容
暑期教育实践具体包括学校实践、社会调研、 榜样寻访、主题宣讲、文化考察和志愿服务6个模块。前2个模块为必选;后4个模块为自选,要求各实践队根据具体情况自选2项开展。
模块一:学校实践(必选)
本模块主要依托我校教师教育特色和学科优势资源,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好老师标准,引导师范生在基地学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助力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教育实践队需结合暑期教育实践基地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设计相关活动内容,丰富学生暑期活动,如开展素质拓展、趣味夏令营、学业辅导和学生社团活动等。
模块二:社会调研(必选)
本模块旨在引导师范生关注社会发展,在实践中了解乡村社会发展趋势、探究社会问题,培养社会责任感和新时代创新精神。师范生可以通过问卷调查、深度访谈、案例分析等方法选择当地教育、经济、文化、民生等领域开展实地调研,多角度、全面了解乡村振兴进程中的实际情况,将专业所学应用于现实社会,增进对乡村社会发展的感知与了解,促进师范生综合能力提升。
模块三:榜样寻访(自选)
本模块旨在引导和鼓励师范生与实践地区杰出人才、优秀榜样取得联系,如对当地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的驻村干部、优秀党员、优秀教师、北师大校友等。以访谈、座谈、参观、跟拍、微视频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展开实践,记录其优秀事迹、独特经历、精神毅力、人生感悟等,通过榜样寻访,将全国各个地区优秀人才的社会主义奋斗精神记录传承,学习榜样力量,激励师大学子立志成才。
模块四:主题宣讲(自选)
本模块旨在鼓励师范生在实地调研中共学党史、共讲校史, 在实践中增强师范生爱党爱国、爱校荣校的情怀与意识。 引导 鼓励实践队成员前往实践地学校开展介绍北师大的宣讲活动,通过挖掘校史、 校歌、校训、校友中的红色元素、红色基因、红色精神等,探校史细节、追溯师大记忆,聚焦“北师人故事”,讲好“北师大发展史”,传承红色师大积淀的精神与理想信念,拓展学校的影响力。
模块五:文化考察(自选)
本模块旨在鼓励师范生深入了解当地文化,探索地区文化特色。实践队员可前往当地历史博物馆、历史纪念碑等文化中心参观学习,还可以与当地居民开展访谈调研,了解当地风土民情,以图片、视频、文字等形式进行记录,了解不同地区独特文化风貌,增进历史文化积累,进一步促进中华优秀文化传承与发展。
模块六:志愿服务(自选)
本模块旨在鼓励师范生发扬奉献精神,关注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师范生是未来的教育工作者,在实践之余积极参与当地学校、社区等的志愿活动,并以图片、文字等形式进行记录,在服务性学习中增强个人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为社会发展进步奉献个人力量,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
五、组织实施
2023年暑期教育实践分为学生组队、基地选择、申请审核、专题培训、线下实施、成绩评定、实践总结7个阶段。在申请审核阶段之后,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
(一)学生组队(5月23日-5月28日)
5月23日至5月28日,师范生登录暑期教育实践工作系统,查看基地和导师名录,并按照组队规则组好实践队伍,组长在系统中录入组员信息完成组队。
(二)基地选择(5月29日-5月31日)
5月29日至5月30日,开放基地选择权限,队长在系统中锁定基地,队员确认后完成基地选择。5月31日,未组队成功的同学以个人身份在系统中选择基地。
(三)申请审核(6月1日-6月3日)
各实践队在系统中提交实践申请,书院对实践内容、安全管理、财务事宜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本年度暑期教育实践。
(四)专题培训(6月17日-6月22日)
专题培训是暑期教育实践模块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参加暑期教育实践的队伍需完成专题培训后方可参与线下实践。
(五)线下实施(6月23日-8月25日)
暑期教育实践队赴实践基地开展10-14个工作日的教育实践,实践期间需每天在系统中报备教育实践开展情况,并及时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发布实践动态。
(六)成绩评定(实践结束一周内)
师范生在实践结束一周内在暑期教育实践系统提交实践总结材料,由教育实践工作组根据教育实践要求,结合指导教师的评定成绩等材料对暑期教育实践成绩进行评定。
2020级和2021级学生的暑期教育实践成绩按百分制评定,即:90-100(优秀)、80-89、70-79、60-69和<60分,其中优秀率不超过40%。
2022级学生的暑期教育实践成绩按五级制评定,即:优秀(90-100)、良好(80-89)、中等(70-79)、及格(60-69)和不及格(<60分),其中优秀率不超过40%。
(七)实践总结(9月)
书院组织开展2023年暑期教育实践优秀案例、调研报告、录像、视频等暑期教育实践总结工作。
六、实践管理
(一)强化组织保障,全面推进工作实施
1.成立2023年暑期教育实践工作小组,负责整体安排、政策说明,各实践队在组队审核、实践申请、行前准备、实践开展与总结、安全管理、突发情况处理、报销等全过程、全环节。
2.各暑期实践队明确指导老师、队长和队内成员的职责分工,与教育实践基地做好充分沟通,做好详细的教育实践内容规划,落实责任到人,加强行前培训,保证实践安全、顺利开展。
3.明确暑期教育实践工作小组与各实践队联系指导机制,确保暑期教育实践顺利开展。
(二)细化实践工作指南,提升实践成效
1.制订暑期教育实践指导教师工作指南,以便指导教师更明确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熟悉工作流程和重要时间节点,顺利开展实践带队指导工作,提升实践成效。
2.制订暑期教育实践队员工作指南,各暑期实践队明确指导老师、队长和队内成员的职责分工,与教育实践基地做好充分沟通,做好详细的教育实践内容规划,落实责任到人,加强行前培训,保证实践安全、顺利开展。
(三)严格实践纪律,践行师大校训
1.本次暑期教育实践,每支团队人数限定在15-20人,每个队伍至少涵盖4种不同学科专业的师范生,且每队必须有3-4名2022级队员。
2.实践队成员应科学分工、明确职责,按照学校暑期教育实践工作组要求做好团队管理、实践统筹、外联沟通、资料整理和安全保障等任务。
3.实践期间,实践队成员应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展现良好形象素质,如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关处理。
4.实践期间,实践队成员应服从学校暑期教育实践工作组和教育实践基地的管理,接受双方教师的指导。出现紧急情况应及时与指导教师沟通,并及时上报学校。
5.实践期间,实践队成员应严格遵守实践基地管理规定,实践队成员因极特殊情况离开实践基地及所在城市的,务必征得指导教师和实践基地负责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实践团队成员本人必须承担由此所带来的相应后果。
(四)坚守安全底线,坚决落实安全要求
1.本年度暑期教育实践本着自愿原则组队开展,实践队员无条件遵守教育实践相关规定与要求。
2.各实践队伍务必提交全体成员的暑期教育实践安全责任书、暑期教育实践家长/监护人知情同意书等,否则取消本次暑期教育实践参与资格。
3.为确保实践安全开展,全体实践成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险。同时,每支教育实践队必须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为我校教职员工,全程随行带队并做好实践队员安全管理工作。
4.为确保实践出行安全,原则上各实践队伍均由指导教师带队从珠海校区统一出发前往实践地,人员不齐不允许出发,如基地接收时间有特殊情况,须经过书院审批之后安排合适的行程。教育实践结束后应从实践地统一返乡,队员不得提前离队或在实践地游玩、逗留。
5.实践队员在参与教育实践前,如身心状况不佳,需要主动与书院说明情况,不可隐报、谎报。
(五)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实践过程督导
指导老师必须全面负责所指导的暑期教育实践队开展暑期教育实践工作,队长应协助指导教师做好实践队的各项统筹工作。各队伍要坚守安全底线,队内明确职责、科学分工,保证实践安全、顺利推进。要与实践基地进行良好沟通,做好实践基地的联络维护。每天与书院保持联络,遵守书院和基地指令和要求,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情况。
(六)展示青春风采,加强实践宣传报道
各暑期教育实践团队应主动运用全媒体宣传方式,扩大教育实践活动的影响力和辐射面。各实践队在实践过程中,根据开展情况,按要求向书院报送实践动态、图文故事、实践风采等宣传素材。实践结束后加强实践成果总结、宣传和推广。
北京师范大学未来教育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乐育书院
北京师范大学弘文书院
2023年5月23日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3年暑期教育实践安全责任书
附件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3年暑期教育实践经费使用标准
附件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3年暑期教育实践总结材料清单及样表
附件5: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3年暑期教育实践专题培训安排表
附件6: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3年暑期教育实践指导教师工作指南
附件7: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3年暑期教育实践队员工作指南
附件8: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3年暑期教育系统组队和基地选择操作指南